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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修正「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名稱並修正為「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自114年10月13日生效一案。
- 上傳附件-01: 114101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pdf
- 上傳附件-02: 1141013-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