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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轉知「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辦法」部分條文,業經 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63916B號令修正發布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2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63916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於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林玲圭(電話:04-3706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