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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身心障礙者永久手冊換發」及「不占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宣導
一、依照身心障礙權益者保障法第106條規定,原持有身心障礙永久效期手冊者應於本(108)年7月10日前完成換發,屆期未換發將註銷身心障礙資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特推出「換發身心障礙證明作業」動畫短片:
(一)90秒版:https://www.sfaa.gov.tw/SFAA/Video/DisplayVideo.aspx?nodeid=445&vid=368。
(二)35秒版:https://www.sfaa.gov.tw/SFAA/Video/DisplayVideo.aspx?nodeid=445&vid=369。
二、又按身心障礙權益者保障法第56條規定,非領有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者,不得違規占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該署亦推出「不占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動畫短片:https://www.sfaa.gov.tw/SFAA/Video/DisplayVideo.aspx?nodeid=445&vid=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