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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 人事法令
| 公告主旨 | 轉知:基隆市政府114年11月6日基府教前參字第1140256969號函,重申請各校(園)應公告所屬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相關規定及申訴管道,詳如說明,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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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 |
| 公告教師 | 人事主任 |
| 公告類別 | 人事法令 |
| 公告等級 | |
| 點閱次數 | 220 |
| 公告內容 |
為防治職場霸凌行為,提供員工免於職場霸凌之工作環境,本校設置 職場霸凌申訴管道如下,並由專人每日查收訊息,相關資訊應於本校 網站公開揭示: (一)申訴電話:02-24223068轉50 (二)申訴專用傳真:02-24227852 (三)申訴電子信箱: (四)單位各級主管及人事室 (技工、工友:總務處;其他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各管理單位) (五)本校首長涉及職場霸凌者,申訴人應向基隆市政府提出申訴,其處理程序依基隆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
| 相關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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