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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轉知:行政院函以,「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實施方案」及「各機關員工福利措施推動原則」,自114年11月14日停止適用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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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審酌現行各機關之托育服務及福利措施事宜已得依本院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及本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0月13日總處給字第11440019091號函修正之「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辦理,爰停止適用旨揭規定。
相關附件
  • 行政院函PDF
  • 廢停各機關員工福利措施推動原則PDF
  • 廢停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實施方案PDF